个税“起征点”是否该提高?人大教授给出答案,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维持现行个税“起征点”正当时

本文围绕我国个税“起征点”是否应进一步提高展开,介绍了两会期间代表提高“起征点”的建议,重点阐述了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岳希明认为目前不宜提高的理由及相关数据支撑。

在3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党委机关报《中国税务报》上,刊登了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岳希明撰写的署名文章《我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不宜进一步提高》。

所谓个税“起征点”,其实是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的通俗说法。它指的是纳税人收入中用于保障基本生活需求的那部分金额,这部分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当下,我国个税综合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为每人每月5000元。这一标准的确定可不简单,它是综合考量了城镇居民人均基本消费支出、每个就业者平均扶养的人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诸多因素,并且还兼顾了一定的前瞻性才最终确定下来的。

在2025年全国两会期间,有代表提出建议,希望把个税“起征点”提高到每月1万元;还有代表建议将个税“起征点”从每年6万元提升至每年10万元,并且从刺激消费的角度强调了提高“起征点”的必要性。

针对这些建议,岳希明教授在文章中明确指出,个税基本减除费用涉及到财政收入筹集能力、税制公平、收入分配调节等重大问题,目前并不适宜进一步提高。他给出了以下几个理由:

其一,我国现有的个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并不低。基本减除费用是纳税人收入中用于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部分,这部分免征个税,但并不是说所有用于消费支出的收入都能免征。目前,我国城乡居民基本生活需求到底有多高,并没有确切的数据。不过,我们可以参考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而基本减除费用比这两项标准都要高出很多。在国际上,通常用基本减除费用与平均工资的比值来衡量个税基本减除费用的高低。如果这个比值较高,就意味着基本减除费用相对于平均工资而言较高,纳税人在缴纳个税时可扣除的金额相对较多,个税负担也就相对较轻。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数据,澳大利亚、法国、韩国、日本、英国和美国的基本减除费用扣除额与平均工资的比值分别为0.19、0.26、0.1、0.03、0.29、0.17。相比之下,2024年我国基本减除费用与全国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比值为0.49,与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比值为0.88。由此可见,我国目前的个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并不低。

其二,提高个税基本减除费用会削弱个税的收入分配调节功能。个税要有效调节收入分配,需要有一定的税收收入规模作为前提。个税调节收入分配,并不是说只有高收入人群缴税,中低收入人群不缴税,而是高收入人群多缴税,中低收入人群少缴税,税率与收入成正比,收入越高,税率越高。发达国家在设计个税制度时,会设定较低的基本减除费用,让更多的人缴纳个税,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个税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而我国由于基本减除费用较高,相当一部分中低收入人群无需缴纳个税。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再提高个税基本减除费用,可能会出现本就不缴个税的低收入群体无法受益,而中高收入群体降税效应更明显的情况,这将弱化个税的收入分配调节功能。

其三,过高的个税基本减除费用会限制我国个税筹集税收收入的能力。从个税占税收收入总额的比重来看,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发布的《政府财政统计》计算,2022年纳入统计的国家个税收入占税收收入总额的比重平均为22.4%,美国为56.4%,俄罗斯为18.8%,而我国仅为8.3%,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大致相同的国家均值为21.9%。我国个税占税收收入总额的比重不仅低于发达国家,也低于经济发展水平与我国大体相同的国家,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基本减除费用较高,导致个税的纳税人较少、税基较窄。如果再提高基本减除费用,将进一步削弱我国个税筹集税收收入的能力。

岳希明教授还表示,从现实情况来看,国家税务总局2024年发布的税收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取得综合所得的人员中,无需缴纳个税的人员占比超过七成。在剩余不到三成的实际缴税人员中,60%以上仅适用3%的最低档税率,缴税金额较少。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人员,在扣除基本减除费用和其他扣除后,基本无需缴纳个税或仅需缴纳少量税款。我国个税纳税申报人员中,年收入100万元以上的高收入者约占申报人数的1%,但这部分人申报缴纳的个税占全部个税的五成以上,申报收入位居全国前10%的个人缴纳的个税占全部个税的九成以上。这表明在维持现行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的情况下,我国个税制度能有效发挥调高惠低作用,较好地适应了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目前无需提高。至于支持养老、鼓励生育等问题,可以通过调整专项附加扣除来实现。

岳希明教授是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的教授,1995年博士毕业于日本一桥大学。他曾任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研究领域广泛,包括收入分配、农村贫困、地方财政、国民经济核算等。他著有《战后日本地区间收入差距缩小原因的研究》《到底发现了什么》《透视中国农村贫困》等书籍,还在《经济研究》《世界经济》《中国社会科学》《中国工业经济》《经济学(季刊)》《管理世界》《China Economic Journal》《Journal of Comparative Economics》等国内外知名期刊发表了众多学术论文。

本文围绕个税“起征点”是否提高的争议展开,介绍两会代表提高“起征点”的建议后,重点阐述岳希明教授认为不宜提高的三点理由,包括现有标准不低、会弱化收入分配调节功能、限制税收收入筹集能力,结合实际税收数据说明现行标准能有效发挥调高惠低作用,指出支持养老等可调整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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