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将斯凯迪奥公司等11家美国实体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并采取禁止进出口活动和境内新增投资等处理措施,同时说明了公告实施相关事宜以及列出了被列入清单的企业名称。
在当今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下,为了切实维护国家主权、安全以及发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等一系列重要法律,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严格依据《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第二条、第八条和第十条等有关规定,做出了一项重要决定。商务部正式宣布,将斯凯迪奥公司等11家实体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并且针对这些企业采取以下明确的处理措施:
其一,禁止上述企业从事与中国有关的进出口活动。这意味着这些企业将无法在中国市场进行商品的进口与出口业务,其在中国的贸易渠道被完全切断。
其二,禁止上述企业在中国境内新增投资。这就限制了这些企业在中国进一步扩大商业版图、投入新资金开展业务的可能性。
关于本公告中未详尽说明的事项,将按照《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来执行。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以下是被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的11家美国实体:
- 斯凯迪奥公司(Skydio Inc.)
- BRINC无人机公司(BRINC Drones,Inc.)
- 红色六方案公司(Red Six Solutions)
- 赛尼克斯公司(SYNEXXUS,Inc.)
- 火风暴实验室公司(Firestorm Labs,Inc.)
- 奎托斯无人机系统公司(Kratos Unmanned Aerial Systems,Inc.)
- 浩劫人工智能公司(HavocAI)
- 尼罗斯科技公司(Neros Technologies)
- 多莫战术通信公司(Domo Tactical Communications)
- 急速飞行公司(Rapid Flight LLC)
- 英斯图公司(Insitu,Inc.)
商务部依据相关法律将11家美国实体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并采取禁止进出口和境内新增投资等措施,彰显了中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决心,公告自公布日起实施,未竟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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