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聚焦于北京一起房东在出租房内安装摄像头偷拍租客的案件,同时分析了当下偷拍盗摄的新趋势,如技术复杂化、手段隐蔽化等,并指出目前对偷拍盗摄器材生产和销售环节打击力度不足,呼吁全链条治理。
在当今社会,偷拍盗摄事件频繁发生,这一现象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偷拍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受害者的个人隐私安全,还让公众陷入了“被偷拍焦虑”之中。4月3日,央视《焦点访谈》曝光了一起发生在北京的令人震惊的偷拍案件。
由于工作变动,王女士和男友在北京丰台租了一套房子。这套房子虽然有些老旧,但居住起来还算舒适。入住时,王女士发现床铺正上方的天花板上有一个极小的圆形小孔,当时并未特别在意。
2024年7月的一天,王女士和男友突然察觉到这个小孔似乎有些异样。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李阳介绍:“后来有一天他们休息的时候,发现这个圆形的小孔变大了,她就和她男友一起上去查看情况,结果发现里面藏着一个针孔型的圆形摄像头。”
看到这一幕,两人顿时毛骨悚然,立刻报了警。经调查发现,偷拍者竟然是房东张某。在那个隐藏的摄像头里,记录了张某在2024年6月的一天潜入屋内安装摄像头的全过程。随后,检察机关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对张某提起了公诉。
2024年10月15日,张某在丰台法院受审。张某交代,租客王女士和其男友承租房屋后,他便产生了窥探他人隐私的想法。于是,他购买了摄像头,并用备用钥匙潜入房间,将设备隐秘地安装在了卧室的天花板里。
张某还供述,安装摄像头后,他发现角度不理想,几天后再次用备用钥匙进入租客房间,扩大了天花板上的小孔以调整摄像头位置,这才引起了租客的警觉。案发后,被告人张某的家属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
最终,法院认定张某的行为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
如今,偷拍盗摄呈现出一些新趋势,主要表现为技术复杂化、手段隐蔽化、传播扩大化和敏捷化。
现在的偷拍设备可谓五花八门,剃须刀、洗面奶、智能音箱等都能被改装成偷拍设备,甚至打火机、钥匙扣、眼镜、手表等日常用品也能成为针孔摄像头的伪装,真可谓“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
记者梳理近年来曝光的案件发现,偷拍设备体积越来越小,画质却越来越清晰,有的甚至达到了4K级别。在功能方面,一些偷拍设备能够躲避红外线探测,增加了检测和防范的难度。
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副主任吴沈括介绍:“我们能够看到一个非常突出的趋势,就是技术复杂化、手段隐蔽化,同时传播扩大化和敏捷化。平时在没有人、没有动作的情况之下,它是蛰伏的、静默的,它在有人活动的时候能够及时自我激活,并且做出录制的动作。”
记者了解到,部分摄像头还具备人脸识别、声音录制、红外线夜视等功能,即使光照不足,也能拍出清晰影像。有些针孔摄像头还支持无线连接、实时直播、云端存储和手机查看,购买账号后可包月、包季甚至包年观看。
偷拍盗摄案件引发的不良信息传播问题十分严重,涉及群体众多、传播范围广泛、危害性极大。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件显示,2021年3月以来,被告人颜某平、颜某建将窃照专用器材安装在三家酒店的多个房间内,通过手机APP与酒店房间Wi-Fi和自己的手机配对连接,设置了远程观看实时监控录像、回放录像和下载录像的功能,用于偷拍住店旅客,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在另一起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中,2021年4月至2022年1月,被告人石某等人在多家宾馆、酒店房间内安装偷拍设备,偷拍入住旅客的隐私活动并制作成视频,通过即时通信软件发布贩卖信息进行销售牟利,非法获利29万余元。相关视频不仅严重侵犯他人隐私,还具有诲淫性,构成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最终,法院判处石某、吴某东、吴某华、罗某靖、田某君有期徒刑十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至1万元不等。
目前,在不少偷拍盗摄案件中,处罚主要集中在偷拍盗摄的实施者,而对于偷拍盗摄器材的生产和销售环节,打击力度明显不足。治理偷拍需要进行全链条打击,既要对偷拍者进行处罚,也要遏制生产、销售偷拍器材的行为,从源头上铲除滋生偷拍现象的土壤。此外,网络平台也应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吴沈括表示:“对于此类现象必须从源头治理,这不仅是司法机关的使命,还包括对市场主体的有效管理。比如关于大数据的风险筛查问题,包括在网络平台交易过程当中所体现出来的一些交易异常现象,都可以成为行政监管机关在执法的过程当中非常重要的线索来源,同时也是司法机关在查办相关案件的过程当中能够借助的重要方式和方法。”
本文通过北京房东偷拍租客的典型案件,揭示了当下偷拍盗摄现象的严重性和新趋势。强调了目前在打击偷拍盗摄行为时,需加强对器材生产和销售环节的监管,进行全链条治理,同时网络平台也应履行责任,共同守护公众的隐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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