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聚焦于十四届全国政协原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原主任吴英杰受贿案的一审开庭情况,介绍了检察机关的指控内容、庭审过程、吴英杰过往履历以及其严重违纪违法的通报详情。
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消息,在2025年3月20日这一天,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场备受瞩目的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而案件的主角正是十四届全国政协原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原主任吴英杰受贿案。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在起诉中明确指控,在2006年6月到2021年2月的漫长时间段内,被告人吴英杰利用自己担任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政府副主席,自治区党委常委、政府常务副主席,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等一系列重要职务上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和企业经营等诸多事项上大开方便之门,提供了大量帮助。并且,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经过核算,这些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高达3.43亿余元。检察机关认为吴英杰的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因此提请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庭审现场,检察机关有条不紊地出示了与案件相关的一系列证据。被告人吴英杰及其辩护人则针对这些证据进行了质证。随后,在法庭的主持下,控辩双方都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最后,吴英杰进行了最后陈述,并且当庭诚恳地表示自己认罪悔罪。
庭审接近尾声时,法庭宣布休庭,将择期进行宣判。当天,有50余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来到现场旁听了此次庭审。
公开的个人信息显示,吴英杰出生于1956年12月,是汉族人,来自山东昌邑,拥有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吴英杰曾把自己四十多年的工作时光奉献给了西藏。在2016年至2021年期间,他担任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这一重要职务。2021年10月,他转任第十三届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到了2023年3月,他又担任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主任。
然而,2024年6月16日,吴英杰的人生轨迹发生了重大转变,他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同年12月10日,他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相关通报详细指出,吴英杰完全丧失了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背离了自己的初心使命。他在贯彻落实党中央新时代治藏方略方面表现不力,还大肆插手工程项目,通过徇私的方式为自己谋取私利,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西藏的高质量发展。他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时也存在严重不足,助长了贪腐问题的滋生,极大地破坏了当地的政治生态。此外,他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组织意识极为淡漠,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彻底失守,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权为亲属谋求特殊待遇;甚至违规干预执纪执法;家风方面也存在严重问题,对家属失管失教。他把手中的公权力完全当作了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本文围绕吴英杰受贿案一审开庭展开,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包括检察机关指控内容、庭审过程,还回顾了吴英杰的履历以及其违纪违法的通报详情。吴英杰的落马警示公职人员要坚守初心使命,廉洁奉公,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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