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宁德闽东医院原党委书记受贿庭审:以“身边案”警示医疗从业者

本文围绕宁德市闽东医院原党委书记刘某明职务犯罪庭审展开,介绍了庭审相关的警示教育活动、案件指控情况、庭审过程,还讲述了刘某明的个人经历及医院概况,强调了此次庭审的警示意义。

近日,“宁德中院”发布了一则重磅消息。在3月19日,宁德市纪委监委与市中级人民法院携手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警示教育活动。此次活动根据案件性质,精心分类组织了市卫健委、市医院、闽东医院等9个卫健系统相关单位的14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让他们来到现场,“面对面”“零距离”旁听宁德市闽东医院原党委书记刘某明职务犯罪庭审。这种精准的警示教育方式,就如同“精准滴灌”一般,力求让每一位参与者都能深刻汲取教训。

据宁德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在2009年至2024年这长达15年的时间里,被告人刘某明利用手中的职务便利,为多人在医院医药、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钱款拨付等重要事项上大开方便之门。而他的回报,是非法收受共计人民币630万元的巨额钱款。如此贪婪的行径,令人咋舌。

庭审现场,气氛庄严肃穆,程序规范有序。在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证据、量刑等核心问题,进行了全面而细致的举证、质证和激烈的辩论。法庭充分依法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确保了庭审的公正公平。被告人刘某明在庭上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且结合自己的亲身经历,进行了深刻的反省和忏悔。从他的话语中,我们能感受到他对自己曾经的错误行为的懊悔。最后,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

5. 宁德闽东医院原党委书记受贿庭审:以“身边案”警示医疗从业者

此次庭审以“身边案”警示“身边人”,具有重大的教育意义。对于广大医疗从业者来说,他们通过这次“零距离”的庭审,真切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腐败带来的沉重代价。一个个真实的案例就像一面镜子,让大家深刻领会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的警示意义。真正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时间回溯到2024年12月4日,刘某明被依法逮捕。他曾经也是医疗行业一颗闪耀的“明星”。公开简历显示,刘某明,男,汉族,福建福安人,1968年7月出生,是一名中共党员,拥有大学学历,还是主任医师、硕士生导师。他曾先后担任宁德市闽东医院院长、院党委书记等重要职务。

5. 宁德闽东医院原党委书记受贿庭审:以“身边案”警示医疗从业者

1992年,刘某明从福建医科大学毕业后,便毅然回到家乡,进入宁德市闽东医院工作。他曾真诚地说:“我的抱负不大,当时就想着回来,为家乡的老百姓在健康上做一点贡献”。从一名普通医师开始,他凭借自己的努力和才华,逐渐成为医院泌尿外科学科带头人。经过多岗位的历练,他一步步升任医院“一把手”。在闽东医院的三十多年里,他曾获得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工作者、宁德市“优秀青年人才”、宁德市“十佳医生”及宁德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等众多荣誉。在学术领域,他也颇有建树,身兼CUA基层学组委员、中国中西医结合泌尿外科学结石组委员、中国抗癌协会泌尿外科分会委员等多个重要职务。

宁德市闽东医院(原宁德地区第一医院)位于宁德福安市,始建于1937年。这所医院是集医、教、研和预防保健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也是宁德市最大的市级公立医院。它见证了刘某明的辉煌,也目睹了他的堕落。

本文通过讲述宁德市闽东医院原党委书记刘某明职务犯罪庭审的相关情况,包括庭审活动组织、案件指控、庭审过程等,同时介绍了刘某明的个人经历和医院概况。此次庭审以真实案例给医疗从业者带来深刻警示,强调了廉洁自律的重要性,提醒人们要时刻坚守法律和道德底线,避免因贪欲而走向堕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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