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将于6月1日起实施,详细阐述了该办法在技术应用安全规范、公共场所安装设备要求、使用目的必要性以及人脸信息存储等方面的规定。
在当今时代,科技无疑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便利,但与此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因不当使用科技而可能带来的潜在风险。就在3月21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公安部携手联合发布了《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并且明确规定该办法将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不知道在现实生活中,大家是否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去酒店住宿需要“刷脸”登记入住,进入小区也得“刷脸”才能通行,这种强制刷脸的情况如今屡见不鲜。不过,随着《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的出台,情况将会有所改变。在技术应用安全规范方面,该办法明确指出,不能将人脸识别作为唯一的身份验证方式。
回顾去年发生的一件事,上海有一家游泳馆在更衣室采用了人脸识别技术来开启更衣柜。然而,当摄像头开启时,更衣室内的所有情况都被一览无余,这无疑侵犯了人们的隐私。经过当地有关部门的核实查验,涉事游泳馆最终受到了相应的处罚。那么,如果是在健身房、游泳馆、商场超市、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安装人脸识别设备,《办法》又有哪些具体要求呢?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刘晓春对此进行了解答:“首先,安装人脸识别设备的范围必须合理划定,不能过度扩张,要遵循必要性原则。其次,在人脸识别设备上需要有显著的标识,明确告知此处有摄像头。此外,对于公共场所中的一些私密空间,比如客房、公共浴室、更衣室、卫生间等,虽然它们也属于公共场所,但由于其私密性,是严格禁止安装人脸识别设备的。”
《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中还规定,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应当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且要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同时实施严格的保护措施。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何波解释道:“如果要利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就必须具有充分的必要性。例如,在公共场所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在小区管理中为了维护小区安全,在金融支付领域为了防止网络电信诈骗等,这些情况下使用人脸识别技术才是合理的。”
除此之外,《办法》还作出了一项重要规定,即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取得个人单独同意外,人脸信息应当存储于人脸识别设备内,不得通过互联网对外传输。
本文围绕《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展开,介绍了其发布时间与实施时间,从禁止唯一人脸识别方式、公共场所设备安装要求、使用目的必要性以及人脸信息存储等方面详细阐述了办法内容,旨在通过新规规范人脸识别技术应用,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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