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拟补贴零工市场及驿站,现进入公示阶段

海原县对符合条件的零工市场和零工驿站运行经费补贴进行公示展开,介绍了补贴依据、公示时间以及举报方式等内容。

依据《中共中卫市委员会办公室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实施方案(2023—2024 年)〉的通知》(卫党综办〔2023〕54 号)文件要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过严谨的资料审核以及实地考察等工作流程,确定了符合运行条件的相关机构。此次,拟对 1 家零工市场以及 6 家零工驿站给予运行经费补贴,旨在进一步推动当地零工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为就业市场注入新的活力。

现在,将这 1 家零工市场和 6 家零工驿站的运行经费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17 日至 2025 年 3 月 26 日。在公示期间,如果您发现公示对象存在任何问题或者掌握相关问题线索,可通过写信或者打电话的方式向海原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进行举报。

若您选择写信举报,来信请寄至:海原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

附件:海原县零工市场、零工驿站运行经费补贴名单

海原县拟补贴零工市场及驿站,现进入公示阶段

海原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

2025 年 3 月 17 日

本文是海原县关于零工市场和零工驿站运行经费补贴的公示信息,说明了补贴依据、涉及机构、公示时间和举报方式等,体现了政府在推动就业服务工作中的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以保障补贴工作的公正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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