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特殊人才高级职称认定评审条件及申报指南,福建开启特殊人才高级职称认定评审,你符合条件吗?

福建省特殊人才高级职称认定(评审)的范围和对象、不同类型人员的评审规定、不参与认定(评审)的人员情况,同时明确了申报依据,还给出了厦门市的报送时间、地址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福建特殊人才高级职称认定评审条件及申报指南,福建开启特殊人才高级职称认定评审,你符合条件吗?

认定(评审)范围和对象

在福建省这片充满机遇与活力的土地上,众多专业技术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都有机会参与特殊人才高级职称的认定(评审)。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具体的范围和对象。

01 企业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员

凡在福建省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只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就可按规定申请认定(评审)相应专业高级职称:

那些在科研领域取得卓越成就的人才,如获得国家科学技术二等奖(排名前3)、中国发明专利金奖(发明人排名前2)的人员;还有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入选国家“万人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精英;另外,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或其他人才项目计划相当层次人才也在列。

海外留学回国来闽工作的高层次人才,他们可以比照国内同等资历人员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首次申报。

有些人才虽然不具备相应系列(专业)职称申报评审的学历、资历要求,但他们在专业技术工作方面具有特殊才能,取得了突出业绩,作出了重大贡献,这类特殊人才同样有机会参与评审。

02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符合上述条件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规定程序报相应系列(专业)职称主管部门评审。

03 特定系列(专业)

经济、会计、审计、统计、卫生等实行“以考代评”或“考评结合”以及福建省无评审权限的系列(专业),需按国家和福建省有关规定执行。

04 不参与认定(评审)人员

已达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参加认定(评审)。

需要注意的是,申报范围、对象、依据以及所需提供材料等要求,以《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七届特殊人才高级职称认定(评审)工作的通知》为准。

查看相关通知

福建特殊人才高级职称认定评审条件及申报指南,福建开启特殊人才高级职称认定评审,你符合条件吗?

有意申报的人员,于5月15日前将经公示后无异议的申报材料报送市人社局职改办,符合条件的由市人社局职改办统一开具委托评审函报送省人社厅。

▶▶厦门市报送时间

即日起至5月15日(工作日上午8:30 – 11:30,下午3:00 – 5:00)

▶▶报送地址

思明区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大厦11楼1117室

▶▶联系方式

邮箱:xmlsjzjc@163.com

本文围绕福建省特殊人才高级职称认定(评审)展开,详细说明了认定(评审)的范围和对象,涵盖了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等不同群体,同时明确了特定系列(专业)的执行规定以及不参与认定(评审)的人员情况。此外,还给出了申报依据、厦门市的报送时间、地址和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为相关人员提供了全面的申报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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