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围绕“湖南耒水跨市断面大河滩地表水铊浓度异常”事件展开,介绍了污染源及污染原因,分析了事件暴露的问题,强调了建立健全全流程环境风险管理治理体系的重要性。
在当今的环境保护工作中,尽快建立健全一套覆盖企业从生产到设备拆除全流程的环境风险管理治理体系,显得尤为不可或缺。
▲据湖南省生态环境厅通报,确定污染源为位于郴州市苏仙区的某水泥生产企业。图/央视新闻截图
据央视新闻报道,近日,“湖南耒水跨市断面大河滩地表水铊浓度异常”这一事件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经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核实,污染源锁定为位于郴州市苏仙区的某水泥生产企业。原来,该企业近期在拆除旧生产线的窑炉时,窑炉内含铊灰尘被雨水冲刷,经由雨水排放口流入外环境水体,从而导致了此次污染事件。
耒水作为湘江的最大支流,其河水受到铊污染后,沿线群众的饮用水安全是否会受到威胁,自然成为了公众最为关心的问题。从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的通报情况来看,在湖南省以及郴州、衡阳两市协同配合、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后,污染原因已经查明,污染源也得到了有效管控,目前沿线的供水安全并未受到影响。
“沿线供水安全未受影响”这一结果确实令人感到欣慰,而能够及时锁定造成铊浓度超标的企业,也让大家心里踏实了不少。然而,深入分析此次通报内容,我们会发现这一事件仍需要引起多方的深刻反思和高度警觉。
事后复盘,从污染源到污染过程,都大大出乎了很多人的意料。其一,污染源并非是常见的矿山开采、金属冶炼等涉铊企业,而是一家水泥厂;其二,污染并非是该企业工业废水的直接排放,而是固废在雨水冲刷后通过雨水排放口进入水体所导致的;其三,污染并非发生在企业的生产过程中,而是出现在生产线改造的阶段。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王盛才就曾感慨道:“我觉得有三个意想不到,(第一是)肇事企业是水泥厂,第二是雨水口,第三是企业拆除现场。”
这三个“意想不到”,对于地方的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工作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在环境风险管理方面,我们要有系统思维。就以防治铊污染为例,在那些重点地区,我们不能仅仅将目光聚焦于涉铊企业本身,也不能仅仅局限于对企业废水排污口的监管,更不能只关注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而是要构建一个全方位的防控体系。
这并非是无端猜测。正所谓“祸患积于忽微”,那些容易引发祸患的“忽微”之处,未必就出现在常见的领域或多发的地带,也有可能隐藏在被我们遗忘的角落。
有参与过涉事公司环评的专业人士提到:“一般来说,水泥厂窑炉灰不属于危险废物,也未列入危废名单管理。”
但需要注意的是,涉事企业所在地郴州素有“有色金属之乡”的称号,当地水泥企业生产中所用原料里铊元素含量往往相对较高。早在2020年,湘江干流就有多个水源地出现铊超标现象,湖南省生态环境厅也曾指出,湘江流域有色金属产业历史悠久,重金属污染治理任重道远。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在2021年的通报中也提到,湖南省涉铊企业众多,涉铊尾矿库、废弃矿山也很多,并且多次发生铊污染事件。
这就意味着,非涉铊企业的水泥厂在原料采购环节仍有可能“渗入”包括铊在内的重金属。在这种情况下,当地水泥厂的窑炉灰是否还适合按照一般废渣进行处理,确实需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
涉事公司负责人表示,水泥行业历史上还没有发生过铊元素雨水汇集后超标的情况,“这也是我感觉很意外、很罕见的事情”。然而,考虑到铊的毒性较强,生态环境部在2022年明确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时,还将铊作为重点防控对象。因此,在这方面的环境风险管理必须坚持“最坏预设”。要知道,哪怕只有1%的发生几率,一旦风险发生,那就是100%的损失。
从监管层面来看,此次事件暴露出的问题也是一个重要提醒。在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中,我们要根据污染的变化机理、产业的上下关联,建立系统性和整体性思维。既要盯紧涉铊企业,也要关注那些虽然没有直接涉铊,但铊有可能“混”入的企业;既要盯紧排污口,也要留意那些雨水排放口;既要关注企业生产过程中的排放行为,也要重视企业关停、拆迁、改造等非生产状况带来的环境风险。
说到底,水泥厂因拆除导致铊污染这一事件看似意外,实则暴露了环境管理中的某些死角和盲区。比如原料供应链隐含的污染风险传导,非涉铊企业的废渣灰土被雨水冲刷后的隐患扩散等,这些风险和隐患显然需要得到我们的高度重视。
综上所述,要让环境风险管理不再有“意外”发生,我们必须在总结此次事件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尽快建立健全一套覆盖企业生产到设备拆除全流程的环境风险管理治理体系。
本文通过对“湖南耒水跨市断面大河滩地表水铊浓度异常”事件的分析,揭示了环境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强调了建立全流程环境风险管理治理体系的必要性,以避免类似意外污染事件的发生,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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