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在《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施行两周年之际,主持召开境外上市备案管理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全体会议,各成员单位参与并交流,会议总结成果、分析形势,还明确了下一步工作方向。
在《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正式施行满两周年的重要节点,为了切实提升境外上市备案管理的质量与效率,中国证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李明亲自主持召开了境外上市备案管理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全体会议。此次会议意义非凡,它不仅是对过往工作的全面总结,更是对未来发展的深入谋划。
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广电总局、国家外汇局等众多机制成员单位纷纷参与此次会议。各成员单位在会上积极交流发言,分享各自的经验与见解。同时,中央港澳办有关同志也应邀出席了本次会议,共同为境外上市备案管理工作出谋划策。
会议着重指出,境内企业积极开展境外上市活动,这是我国资本市场高水平开放进程中的关键一环。企业通过境外上市,能够深度融入全球经济体系,借助国际市场的资源和平台,更好地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而推动我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自协调机制运行两年来,各成员单位始终保持密切协作的良好态势。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境外上市备案管理工作取得了一系列积极进展。制度规则在实践中不断得到完善,部门之间的协同效率显著提升,风险防控工作也扎实有效,为企业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实现规范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展望未来,相关部门将继续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既要注重发展的速度与质量,又要保障发展的安全性;既要加强监管的力度与精准度,又要激发市场的活力与创造力。具体而言,将进一步加强对协调机制运行经验的总结与评估,不断完善制度机制,优化工作流程。通过强化各部门之间的政策衔接、监管协同以及信息共享,充分发挥协调机制的整体效能,为企业境外上市营造一个更加透明、高效、可预期的监管环境。以更大的力度通过开放促进改革,以改革推动发展。此外,还将持续推动资本市场“惠港5条”政策的落实落地,全力支持香港巩固和提升其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本文围绕中国证监会召开的境外上市备案管理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全体会议展开,介绍了会议参与方,强调了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的重要意义以及协调机制运行两年来的成果,明确了下一步统筹发展与安全、完善制度、落实“惠港5条”等工作方向,旨在推动企业境外上市和资本市场更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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