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出击,守护西湖龙井金字招牌 法院亮剑护茶香,西湖龙井春市稳

本文围绕杭州西湖区人民法院在春茶开采前夕开展的“法护茶香”活动展开,介绍了法院通过专项司法行动,审理假冒“狮峰”注册商标案,惩处侵权者,同时阐述了杭州法院在老字号品牌保护方面的一系列举措及其意义。

在杭州这座充满茶香韵味的城市,时间来到3月19日。当日,一场意义非凡的活动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举行——“法护茶香”公众开放日活动。春茶开采的脚步日益临近,龙坞村的茶农代表们齐聚于此。在旁听完涉茶案件的庭审后,一位茶农代表深有感触地说道:“以往,我们辛辛苦苦炒制出来的茶叶,市场却被那些假货肆意挤占。如今看到法院动真格的,我们心里更有底气了!”

3月20日,备受瞩目的西湖龙井即将全面开采。为了给春茶的生产和销售保驾护航,西湖区人民法院早在3月18日就精心开展了专项司法行动。活动当天,法院邀请了20余名茶农、茶企代表以及媒体记者,一同走进西湖景区旅游法庭,现场旁听一起假冒“狮峰”注册商标的案件庭审。

经过法院的深入审理,案件真相逐渐浮出水面。被告人杨某在未经浙江省茶叶集团授权的情况下,胆大妄为地擅自使用“狮峰”商标来包装非西湖龙井茶产区的茶叶,其非法经营额高达6万余元。而被告人董某更是明知这些是假冒产品,仍然通过网络渠道大肆销售,非法经营额超过了10万元。最终,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对杨某和董某判处了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西湖龙井,作为我国首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其品牌价值连续5年位居全国茶叶区域公用品牌榜首,是一块名副其实的金字招牌。近年来,杭州法院将目光聚焦在老字号品牌保护上,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不仅大力打击侵权行为,还积极构建联动协作机制,设立共享法庭,推动名茶品牌司法保护联盟不断扩圈增容。这些举措如同坚固的盾牌,有力地维护了茶农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杭州西湖区人民法院在春茶开采前开展“法护茶香”活动及专项司法行动,通过审理假冒“狮峰”商标案惩处侵权者,展现了杭州法院为保护西湖龙井品牌所做的努力,有效维护了茶农和消费者权益,保障了春茶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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