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细则出台,消费者福利来袭!,淄博出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细则,推动绿色消费升级

淄博市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展开,介绍了细则出台的背景、实施内容、补贴流程、参与销售主体的要求、补贴资金审核及拨付以及保障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淄博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细则出台,消费者福利来袭!,淄博出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细则,推动绿色消费升级

淄博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细则出台,消费者福利来袭!,淄博出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细则,推动绿色消费升级

在3月21日这一天,淄博市商务局正式发布了《淄博市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

淄博市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决策部署,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山东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以及《全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为了有序推动本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结合淄博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实施内容

1. 补贴时间:从淄博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平台上线运行之日起,一直到2025年12月31日结束。

2. 补贴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消费者。

3. 补贴范围和标准:在政策实施期间,个人消费者交售用于报废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包括电池),并换购电动自行车新车的,将按照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20%给予补贴,每辆补贴金额不超过500元,而且每名消费者仅能享受一次补贴。用于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必须具备符合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

二、补贴流程

1. 登记:消费者需要登录淄博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平台,上传身份证照片(正反两面)、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实名验证,从而领取补贴资格码。

2. 交旧:个人消费者将老旧电动自行车交给销售主体,销售主体要负责录入旧车车架号、电池类型等收旧信息,上传旧车车架号照片,并及时将收回的旧车(含电池)交至有资质的回收(拆解)企业。

3. 购新:消费者向参与活动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出示补贴资格码。销售人员录入新购电动自行车发票、品牌、新车合格证、车架号、电池类型、电池编号等相关信息,生成以旧换新补贴券(补贴资格领取人和实际付款人必须一致),消费者凭券享受支付立减补贴。

4. 退货:如果消费者在购买补贴电动自行车后退货,退还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并且视为消费者已使用补贴名额。

三、参与销售主体

活动参与主体需要按要求如实归集各类数据信息,同时应做好以下工作:

1. 销售主体的硬件设备、软件系统、账户等要满足能够正常开展活动的条件。

2. 指导消费者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负责收集老旧电动自行车、核销补贴券,按照“一车一票”的要求开具发票(抬头为消费者姓名),发票金额为“消费者个人实际支付金额 + 政府补贴金额”。

3. 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销售台账,按要求上传消费者姓名、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旧电动自行车车架号、电池类型、去向等信息,所售新车品牌、车架号、电池编号、电池类型、购车发票、商品价格及补贴金额等信息。

4. 做到诚信、规范经营,不搞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标价格、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不得通过虚开发票、明买暗退、合谋套补等手段骗取财政补贴;不增设享受补贴政策不合理的附加条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核查。

5.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采取消费者支付立减的方式进行补贴,补贴资金由销售主体先行垫付,不得向消费者转嫁资金垫付压力。消费者在购买补贴商品后退货退款的,销售主体应按照消费者的实付金额按原支付渠道退款,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电动自行车退单信息上传平台;如退货时参与销售主体已收到补贴款,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所退商品的补贴资金退回至政府指定账户,否则取消继续参与活动的资格。

四、补贴资金审核及拨付

销售主体按要求上传相关交易数据,通过审核后,由市商务局向资金垫付主体拨付资金。补贴资金资料须于2026年1月10日前全部上传完毕,逾期不予受理。超期或未按要求提交资料造成的损失由销售主体自行承担。

五、保障措施

1. 加强分工协作:市商务局牵头负责本次活动的总体谋划和统筹实施,指导各区县(功能区)做好活动宣传、政策咨询等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全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职责分工,抓好贯彻落实。市供销社负责指导有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参与旧车回收、处置。

2. 严格审核把关:市商务局负责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申请资料、补贴资金审核等工作;市财政局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要严格做好销售主体资格初审工作;采取不定期检查方式,加强对本区县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全过程检查监管;做好政策宣传解读,组织销售主体开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经查实发现销售主体利用以旧换新政策,存在先涨价再补贴、虚假宣传、以次充好、承诺不实等骗补套补行为的,取消活动参与资格,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移交相关部门查处。

3. 落实平台责任:淄博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平台负责补贴资格发放和领取、补贴资格核销、常态化监测评估等工作。提供咨询服务专线,配备稳定的专业团队,及时解决补贴发放、使用中遇到的各项咨询及投诉。向市商务局和活动参与主体提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有关数据的汇总与分析。通过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严防虚假交易等行为。

本实施细则由淄博市商务局负责解释,如有关内容与国家规定不一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淄博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细则出台,消费者福利来袭!,淄博出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细则,推动绿色消费升级

本文详细介绍了淄博市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包括实施背景、内容、补贴流程、参与主体要求、资金审核拨付和保障措施等。该细则旨在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促进消费升级,保障消费者和销售主体权益,同时加强监管,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和资金的合理使用。

原创文章,作者:melissa,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lingtongdata.com/25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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