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详细介绍了单位GDP能耗的相关内容,包括其被纳入我国多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情况,阐述了基本概念、主要作用以及计算方法,对理解经济发展与能源消费之间的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自“十一五”开始,单位GDP能耗指标就作为一项约束性指标,被连续纳入我国“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以及“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之中。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积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定不移地落实节能优先方针,实行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不仅如此,还把节能指标纳入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美丽中国等评价指标体系,将其作为衡量和反映高质量发展以及能源革命进程的核心指标之一。由此可见,单位GDP能耗指标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一、基本概念
单位GDP能耗,其全称为单位国内(地区)生产总值能耗(Energy Consumption per Unit of GDP)。它指的是在一定时期内,一个国家(地区)每生产一个单位的国内(地区)生产总值所消耗的能源量。当国内(地区)生产总值的单位为万元时,单位GDP能耗也被称作万元国内(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如果具体到某个产业或行业,就称为单位增加值能耗,例如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
二、主要作用
单位GDP能耗是反映一个国家(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的重要指标,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直接反映经济发展对能源的依赖程度。单位GDP能耗是通过将能源消费总量除以GDP得出的,它体现了一个国家(地区)经济发展与能源消费之间的强度关系,也就是每创造一个单位的社会财富所需要消耗的能源数量。单位GDP能耗越大,意味着经济发展对能源的依赖程度越高。
(二)间接反映产业结构状况、设备技术装备水平、能源消费构成和利用效率等多方面内容。
(三)间接计算出社会节能量或能源超耗量。通过将上年单位GDP能耗与本年单位GDP能耗的差值,与本年GDP(可比价)相乘,就可以算出本年的社会节能量或能源超耗量。当计算结果为正数时,表示本年比上年实现了节能;结果为负数时,则表示本年比上年消耗了更多的能源。
(四)间接反映各项节能政策措施所取得的效果。将本年单位GDP能耗与上年单位GDP能耗相除后,再乘以100,然后减去100,就能够计算出单位GDP能耗本年比上年上升或下降的程度。当结果为正数时,说明单位GDP能耗本年比上年有所上升;结果为负数时,则表明单位GDP能耗本年比上年下降了。
不过,不同国家(地区)由于经济发展阶段不同、能源消费结构不同以及自然条件存在差异,再加上汇率等因素的影响,使得不同国家(地区)之间的单位GDP能耗存在不可比性。所以,我们要审慎比较和正确看待不同国家(地区)之间的单位GDP能耗差异。
三、计算方法
单位GDP能耗是由能源消费总量和国内(地区)生产总值这两个指标计算得出的。其计算公式为:
能源消费总量是指在一定时间内,一个国家(地区)国民经济各行业和居民生活所消费的各种能源的总和。能源主要包括:一次能源,以及一次能源通过加工转换产生的二次能源和同时产生的其他二次能源(见图1)。
图1 常用能源分类
其中,一次能源是指自然界中以天然形式存在,无需经过任何改变或转换的天然能源资源,像原煤、原油、天然气、水能、核能、风能、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生物质能等都属于一次能源。二次能源则是为了满足生产工艺或生活的特定需要,以及合理利用能源,将一次能源直接或间接加工转换后产生的其他种类和形式的人工能源。例如,由原煤加工转换产出的洗煤、焦炭、煤气等,由原油加工产出的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液化石油气等,由原煤或石油或天然气转换产出的电力、热力等。在核算能源消费总量的过程中,一次能源和二次能源不能重复计算。
化石能源是指由上古时期遗留下来的动植物遗骸在地层下经过上万年的地质变化演变形成的能源,比如原煤(由植物体转化而来)、原油和天然气(由动物体转化而来)等。非化石能源则是指除了原煤、原油、天然气等经长时间地质变化演变形成,且只供一次性使用的能源类型以外的能源,如水能、核能、风能、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生物质能等。
可再生能源是指自然环境能够为人类持续不断提供有用能量的物质,其产生和使用具有持续不断或循环往复的自然特征,像水能、风能、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生物质能等非化石能源都属于可再生能源。非可再生能源则是指不可再生的化石能源等,如原煤、原油、天然气等。
清洁能源是指在消费过程中对人类环境影响程度较小的能源,例如天然气、水能、核能、风能、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生物质能以及由此产生的电力、热力等。非清洁能源是指在消费过程中会排放大量温室气体、有害气体和有损环境的液体、固体废弃物等,对人类环境影响程度较大的能源,如煤炭、石油等。
常规能源,也称为传统能源,是指目前在技术上成熟、经济上合理、已经多年被人类大规模开采和广泛使用的能源,如原煤、原油、天然气、水能、核能等。新能源,也叫非常规能源,是指常规能源以外的,近年来开发利用或正在积极研究、有待推广使用的其他各种形式的能源,如风能、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部分生物质能等。常规能源和新能源是两个相对的概念,一些新能源随着利用技术的成熟和开采成本的降低,若多年被广泛使用,就应视为常规能源。
能源消费总量主要分为终端能源消费量、能源加工转换损失量和能源损失量三部分。其中,终端能源消费量是指在一定时期内,用于消费(而非用于加工转换产出其他能源)的各种能源之和;能源加工转换损失量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国家(地区)投入加工转换的各种能源数量之和与产出各种能源产品数量之和的差额;能源损失量是指在一定时期内,能源在输送、分配、储存过程中发生的损失和由客观原因造成的各种损失量,不包括各种气体能源放空、放散量。
国内(地区)生产总值,即GDP,是指一个国家(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具体内容参照GDP相关指标解释)。为了便于比较,在计算单位GDP能耗时,要使用不变价计算的GDP。
本文围绕单位GDP能耗展开,详细阐述了其概念、作用和计算方法。单位GDP能耗在我国经济发展规划中具有重要地位,能反映经济与能源的多方面关系。同时,文章对能源的分类和能源消费总量的构成进行了介绍,有助于我们全面了解单位GDP能耗的相关知识,为合理利用能源和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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