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7日菏泽市召开市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解读《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介绍了地热能相关概念、《指导意见》的内容及意义,还提及了菏泽市对现有地热井的分类处置情况。
2025年3月27日,菏泽市举办了一场意义重大的市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此次吹风会的核心内容是对《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行详细解读。现场特别邀请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的相关负责人,他们不仅全面介绍了菏泽市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的有关情况,还热情地回答了记者们提出的各种问题。
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地热能相关内容,这里先科普一下地热能的相关概念。地热能,指的是赋存于地球内部岩土体、流体和岩浆体中,能够被人类开发和利用的热能。而地热资源,则是地热能、地热流体及其有用组分的统称,它同时具备能源、水资源和矿产资源这三种属性。其中,浅层地热能是从地表至地下200米深度范围内,存于水体、土体、岩石中,温度低于25℃,可采用热泵技术提取,用于建筑物供热或制冷的地热能。中深层地热能则是地表以下一定深度范围内(埋深大于200米),温度大于25℃,在当前技术经济条件下具备开发利用价值的地热资源,并且具有矿产资源和水资源属性。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指导意见》围绕着地热能开发利用的全链条展开,聚焦关键环节,秉持着有解思维,积极探索创新,致力于破解关键问题,以确保政策能够落地见效。该意见总共形成了4方面、22条具体内容。《指导意见》的出台,从市级层面建立了地热能开发利用的长效机制,这有利于促进地热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同时,市政府的《指导意见》还协调推动地热能由单一供暖向“地热能 +”多场景应用转变,充分发掘地热能的工业价值。另外,通过地热矿业权出让,开发企业依法取得地热矿业权,并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等税负,这样既维护了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权益。
当前,菏泽市存在着一些历史遗留的地热取水单元问题。现有历史遗留地热取水单元188个,共计286眼地热井,这些地热井主要用于小区供暖。为了有效解决菏泽市地热历史遗留问题,相关部门对现有地热井进行了分类处置。对于具备办理采矿许可证条件的180眼地热井开展出让工作,目前已挂牌成交100眼。而对于不具备办理采矿许可证条件的106眼地热井,各县区正在依法依规进行整改。
本文围绕菏泽市召开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了《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包括地热能的概念、《指导意见》的内容与意义,以及对现有地热井的分类处置情况,体现了菏泽市在推动地热能开发利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方面的积极举措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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