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因贪图小利,两次将个人名下银行卡出借给陌生网友用于所谓的兼职,最终导致银行卡被冻结,自己也因违法行为受到警方行政处罚的案例,同时民警提醒大家莫贪小利,不要成为犯罪“工具人”。
“银行卡被冻结了,好多事情都没办法做……我要自首。”
据了解,在2025年1月的时候,王某手头十分拮据。在网络上四处寻找兼职的他,被一名陌生网友主动搭话。该网友称可以让王某通过帮主播刷礼物来兼职赚钱,还引导王某提供个人名下的银行卡供其操作使用。在利益的驱使之下,王某没有多想,就把自己名下的一张银行卡出借给了这位陌生网友,并且从中非法获利300元。
尝到了这300元的甜头后,王某乐此不疲,继续四处寻觅赚钱的机会。一个月之后,王某又以同样给主播刷礼物做兼职的方式,把自己的另一张银行卡出借给了另外一名陌生网友。然而,当对方使用完银行卡后,王某却发现自己的银行卡被冻结受限了。他急忙向对方了解情况,可对方早已将他拉黑删除,之前承诺的好处费也没了踪影。
经过警方调查发现,王某为了赚取兼职好处费,将个人名下的银行卡及密码都提供给了陌生网友。而这些陌生网友使用王某的银行卡用于涉诈资金分流,把转入王某银行卡内的涉诈资金,通过线下ATM取现以及POS消费的形式,分多笔转出。
目前,违法行为人王某已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民警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莫贪小利,千万不要成为犯罪“工具人”。
非法交易的银行卡与手机卡,就像是电信网络诈骗赖以生存的“土壤”和“水源”。诈骗分子在作案过程中需要大量的银行卡,他们通过非法途径收购来的这些银行卡,起到了层层分流、洗白赃款的作用。这不仅能让一笔笔诈骗得来的不义之财洗白为正常资金,还会涉及更多的地区、更多的受害人以及更多的案件,大大增加了警方的追查难度,也不利于追回受害人的损失。
把银行卡、电话卡、对公账户或者支付账户出借、出租、出售给诈骗犯罪分子,其实就是在帮助诈骗分子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千万不要因为贪图小利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打击治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我们一直在行动!
本文通过王某贪图小利出借银行卡最终受到行政处罚的案例,揭示了非法交易银行卡对电信网络诈骗的推动作用以及带来的严重危害,提醒人们莫因小利而违法犯罪,公安机关也会持续打击相关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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