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围绕司法行政机关协同推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展开,介绍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的背景,阐述了司法行政机关采取的主动入驻协作联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聚焦重点防控风险等多项举措。
根据检察日报的相关报道,司法行政领域正积极采取行动,协同推进矛盾纠纷的实质化解。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的规范化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策部署,统筹发展与安全的一项关键举措。司法部党组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的部署要求,多次针对此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贺荣部长在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上,对做好相关工作给出了明确且具体的要求。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严格遵循加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以及工作指引的部署,在各级党委政法委的领导和综治中心的统筹协调下,立足自身职能,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举措,全力做好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切实凝聚起了纠纷化解的强大合力。
一、主动入驻、协作联动一方面,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以县级为重点,积极通过多种方式派员常驻综治中心。在具备条件的地区,还推动劳动争议、婚姻家庭、房地产物业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以及仲裁、公证、律师、法律援助等机构和人员入驻综治中心。例如,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组织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李荣凯及其调解团队入驻区综治中心;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湖北省黄梅县等地的公证机构在综治中心设立了公证服务窗口。另一方面,主动开展协作联动。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依法履行调解工作指导的职责,推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实现有效衔接联动。通过定期协商研判等方式,指导入驻综治中心的相关部门和人员加强调解工作,不断提升调解能力和水平。
二、依法履职、发挥作用一是充分发挥调解的基础性作用。秉持调解优先的原则,推动入驻综治中心的有关部门和各类调解组织,依法开展纠纷化解工作。二是突出仲裁的专业性优势。发挥仲裁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入驻综治中心的仲裁机构推出便民措施,积极探索线上仲裁方式,通过高效公正的仲裁,让矛盾纠纷从“有结”转变为“有解”。三是创新公证解纷模式。推动入驻综治中心的公证机构拓展公证服务领域,积极参与各类调解,为涉及公证事项的矛盾纠纷化解提供专业意见,有效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三、聚焦重点、防控风险一是强化科技赋能。加快推进全国调解工作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推动与综治中心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实时跟踪掌握矛盾纠纷化解情况。二是强化风险隐患摸排。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利用人民调解员、村(居)法律顾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力量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加强矛盾纠纷的日常摸排工作,及时调度力量进行化解。对于存在可能升级外溢的风险隐患信息,及时向综治中心报告并共享。三是强化相关群体服务管理。加强与综治中心的对接,推动落实相关服务管理措施,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本文围绕司法行政机关协同推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进行阐述,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的背景下,司法行政机关通过主动入驻协作、依法履职以及聚焦重点防控风险等多方面举措,切实推动了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形成了纠纷化解的合力,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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