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聚焦于3月31日河南省孟州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的4起惩治诬告陷害和澄清正名典型案例,重点介绍了孟州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原主任卫春玲诬告纪检监察干部的案件详情,包括其履历、违纪违法过程及最终处理结果。
在3月31日这一天,河南省孟州市纪委监委有了重要动作,他们公开通报了4起惩治诬告陷害和澄清正名的典型案例。这一系列案例的公布,彰显了当地纪委监委维护公平正义、严肃纪律的决心。
其中,孟州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原主任、四级调研员卫某某的诬告纪检监察干部案格外引人关注。记者经过进一步了解得知,“卫某某”全名为卫春玲。她有着丰富的履历,曾担任过孟州市纪委常委这一重要职务,后来又出任市农业农村局局长。不过,在2024年9月,官方正式宣布对她展开调查。
卫春玲 资料图
先来了解一下孟州市的基本情况。孟州市是焦作市所辖的一个县级市,它地处河南省西北部。这里总面积为541.6平方公里,拥有40万人口,其行政区域下辖4个街道、6个镇以及1个乡。
具体来看卫春玲的任职经历,她曾担任孟州市纪委常委,在2022年5月时,她被任命为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到了2024年1月,她的职务又发生了变动,改任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同时为四级调研员。
然而,她的仕途并没有一帆风顺。在2024年9月,卫春玲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了孟州市纪委监委的审查调查。次月,她辞去了市人大代表职务。到了2025年1月,她又被免去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孟州市纪委监委的通报详细揭露了卫春玲的违纪违法行为。在2022年3月至2023年8月期间,卫春玲对组织的核查结果极为不满,于是她多次采取匿名举报的方式,针对多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诬告。她的目的很明确,就是妄图向办案人员施压,以此来干扰案件的正常办理。但经过深入调查,发现卫春玲所反映的问题完全不属实。
最终,正义得到了伸张。在2025年3月,卫春玲因为诬告陷害以及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同时,她涉嫌犯罪的问题也被移送检察机关,由检察机关依法进行审查起诉。
本文围绕孟州市纪委监委通报的4起典型案例,着重讲述了卫春玲诬告纪检监察干部的案件。卫春玲身为公职人员,不仅未能坚守职责,反而对组织核查不满,采取不正当手段干扰办案,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这一案例警示公职人员要依法履职、遵守纪律,维护公平正义和法治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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