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华新材特定对象股票发行获批,募集资金投向明确

本文聚焦于晶华新材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情况,详细介绍了发行的审核结果、募集资金规模、投向、发行对象、定价等内容,还提及了公司过往的发行情况。

在中国经济蓬勃发展的背景下,北京于4月1日传来一则重要消息。晶华新材(股票代码:603683.SH)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昨日成功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通过。这一消息无疑为晶华新材的未来发展注入了一针强心剂。

晶华新材特定对象股票发行获批,募集资金投向明确

晶华新材方面明确表示,本次发行将采取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并且,公司计划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相关工作。这体现了公司高效的运作节奏和对此次发行的重视。

回溯到2025年3月11日,晶华新材披露了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从该预案可知,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有着严格的规定,不超过22,739.01万元(含本数),同时要满足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这一条件。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被投入到两个重要项目中,分别是西南生产基地项目(一期)以及补充流动资金。这一资金投向布局,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业务版图,提升资金流动性,增强市场竞争力。

此次晶华新材的发行对象阵容较为庞大,包括周信忠、上海枫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枫池优享1号证券投资基金、李天虹、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泰龙盛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而且规定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发行对象在本次发行前后与晶华新材均不存在关联关系,这也意味着本次发行不构成关联交易,保证了发行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在定价方面,晶华新材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也就是2024年12月25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这样的定价方式既考虑了市场的公平性,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截至预案修订稿公告日,周晓南、周晓东合计持有晶华新材89,103,840股股份,占晶华新材总股本的33.94%,他们是晶华新材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根据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27,199,772股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晶华新材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周晓南、周晓东占晶华新材总股本的比例将变为30.75%,不过他们仍为晶华新材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这保证了公司控制权的相对稳定。

另外,晶华新材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张桐、许恒栋。他们丰富的专业经验和良好的市场声誉,将为本次发行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回顾2023年,晶华新材也曾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7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44,062,929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90元/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6,222,997.10元。在扣除发行费用12,264,335.45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23,958,661.65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7月1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3)00093号),经审验,发行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这显示了公司在融资方面的良好记录和执行能力。

本文围绕晶华新材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展开,介绍了此次发行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阐述了募集资金规模、投向、发行对象、定价等关键信息,还提及过往发行情况。此次发行若顺利实施,有望助力公司拓展业务、补充资金,推动其持续发展,且控股股东地位稳固保障了公司决策的连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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