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新规!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再升级

记者了解到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了《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自2025年4月15日起施行。该规定旨在督促集中用餐单位等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群众饮食安全,文中详细介绍了规定的主要内容。

今日,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市场监管总局于近日重磅发布了《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该规定明确自2025年4月15日起正式施行,这一举措将为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带来全新的规范和保障。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医院以及机关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问题,一直以来都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领域的核心关注点。为了切实督促集中用餐单位、单位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以及供餐单位积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有效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全方位维护广大群众的饮食安全,市场监管总局经过深入调研和严谨论证,决定将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相关规定单独立法,精心制定并出台了这部《规定》。

《规定》总共包含27条具体条款,从多个关键方面对集中用餐单位、单位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以及供餐单位进行了全面且细致的规定。具体涵盖责任分配、风险防控机制、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以及任职要求、法律责任等重要内容。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其主要内容:

一是强化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规定》明确指出,集中用餐单位必须依法加强对单位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以及供餐单位经营行为的管理。在确定合作的承包经营企业和供餐单位时,必须严格选择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企业。若从供餐单位订餐,还需按照要求认真查验所订购食品的相关情况。同时,对于未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的集中用餐单位,将依法予以相应处罚。

二是明确单位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定要求单位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以及供餐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并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考虑到学校、幼儿园的特殊性,对于符合一定条件且委托承包经营的学校、幼儿园,也应当配备食品安全总监。此外,规章明确规定单位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必须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工作制度。对于违反《规定》要求的学校、幼儿园,将从重进行处理。

三是完善各相关主体协同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工作机制。规章要求集中用餐单位应当与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依法签订合同,在合同中明确双方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具体义务。同时,建立食品安全工作会商机制,定期进行交流沟通,共同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管控食品安全风险。若发现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各相关主体应当立即停止餐饮服务活动,并按照规定及时报告。

聚焦新规!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再升级

聚焦新规!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再升级

聚焦新规!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再升级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自2025年4月15日起施行。该规定针对集中用餐单位等多方面主体,从强化管理责任、明确主体责任、完善协同机制等方面作出规定,旨在保障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维护群众饮食安全。

原创文章,作者:melissa,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lingtongdata.com/9960.html

(0)
melissamelissa
上一篇 2025年4月2日
下一篇 2025年4月2日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