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的《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项目扶持计划操作规程》,包括其聚焦领域、扶持项目、支持方式、施行时间及各项目的具体资助标准等内容。
近期,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了《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项目扶持计划操作规程》(以下简称为《规程》)。该《规程》将目光重点投向了算力支撑、基础数据、人工智能软件、人工智能产品以及人工智能服务等多个关键领域。其目的在于通过对“模型券”、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示范标杆、国家“揭榜挂帅”配套支持、国产人工智能生态源头创新中心等 10 个项目进行扶持,采用事后奖补类的支持方式,提升政策效益以及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水平,进而推动深圳人工智能产业集群朝着高质量的方向发展。
《规程》明确指出,“模型券”项目有着特定的支持方向。它支持企业依托经过国家网信办备案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开展模型服务、智能体开发应用等工作。当企业达到一定规模且取得良好成效时,将对其模型购买费用给予补贴。“模型券”由需求方负责申领和申请兑现,资助标准为单家企业每年申领“模型券”的额度原则上不超过 100 万元,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需求方向模型服务机构购买模型服务时,可以用“模型券”抵扣不超过模型购买费用 30%的金额。
对于具有推广价值和引领作用的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示范标杆项目,《规程》也会给予资助。符合条件的项目将按照经核定项目建设主体实际投入的 30%进行资助,其中示范应用项目最高资助金额为 200 万元,具有引领作用的标杆应用项目最高资助金额可达 1000 万元。
当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承担国家部委组织开展的人工智能领域“揭榜挂帅”项目时,《规程》会给予配套支持。若国家有资金支持的项目,将按 1∶1 的比例予以最高 1000 万元的配套支持,并且政府总资助额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 50%。而国家没有资金支持的项目,最高可获得 1000 万元的资助。
针对符合条件的国产人工智能生态源头创新中心项目,《规程》对企业实施模型应用迁移和适配服务所产生费用中企业承担的部分,给予不超过 30%、单家企业最高 150 万元的资助。资助资金将拨付至创新中心,单个创新中心每年获得的资助金额合计不超过 3000 万元。
《规程》还设置了人工智能产品应用奖励项目,重点支持具身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推广。对于销售量达到一定规模的年度爆款产品,将给予奖励。资助标准是按照经核定申报产品年度实际销售金额的 5%进行奖励,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对于 AI 电脑、AI 手机、智能可穿戴设备等,则按照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智能终端产业专项扶持计划进行认定和资助。
此外,《规程》还针对人工智能软件开源奖励项目、高端展会、论坛、大赛项目、人工智能软件首版次应用项目、人工智能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人工智能软件名园项目等给予不同程度的认定、资助及奖励。
需要注意的是,《规程》适用于深圳市工信局组织实施的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项目扶持计划。各项目扶持计划会根据当年度重点工作需要选择性实施,具体的资助比例和资助额度将根据当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安排以及符合资助条件的资助项目数量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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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围绕深圳市印发的《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项目扶持计划操作规程》展开,介绍了其聚焦领域和扶持的 10 个项目,详细说明了各项目的资助标准,该《规程》将推动深圳人工智能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且各项目的实施会结合当年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资助比例和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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