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刘女士在青岛胶州大叹号烤肉·朝鲜族料理用餐时,发现生菜上有苍蝇,商家处理问题的方式引发刘女士不满,双方就赔偿事宜产生争议,律师和调解员也给出了相关分析和建议。
在刘女士提供的画面中,清晰可见生菜上趴着一只苍蝇。(来源:受访者)
信网3月21日消息 近期,市民刘女士向信网(热线0532—80889431)反馈,她在青岛胶州的一家大叹号烤肉·朝鲜族料理(以下简称“大叹号”)用餐时,竟碰到了一件令人作呕的事情——生菜上趴着一只大黑苍蝇。然而,商家在发现问题后,既没有给她退单,也未更换菜品。后来,刘女士在大众点评平台上评论了此次用餐经历,商家提出可以退一赔三,但要求跟刘女士签一份和解协议。刘女士表示:“协议里面写的是在用餐时发生不愉快,并没有点明是他们自己的食品安全有问题,我实在不能认同。”
“生菜上面竟然有一只黑色的苍蝇,这简直太恶心了。”3月13日晚,刘女士在大叹号用餐时,亲眼看到生菜里吃出一只黑色苍蝇,她当即喊来了工作人员。可工作人员仅仅表达了歉意,并未提出为她更换菜品或者退单。刘女士称:“我提出退一赔三后,他们工作人员说要申请上报,我在店里坐着等了一个多小时,都没有得到任何结果。”第二天,刘女士便将自己这次糟糕的用餐经历发布在了大众点评App上。随后,大叹号主动联系了刘女士,提出可以赔偿一千元,但要签订一份和解书。刘女士对和解书里的内容以及商家处理此事的态度十分不满,于是她的诉求从原来的退一赔三变为了退一赔十。
信网在刘女士提供的图片上看到,这份和解书上面写着:“因在用餐时发生不愉快,餐厅本着双方平等、解决问题的态度积极沟通,达成以下共识:确认此事已完全解决,本人保证不再向任何人提起此事件及个人所有私域公域账号或向任何第三方(包括新闻媒体、社会公众、政府机关及社会团体等)披露本解决方案。如有违反,餐厅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刘女士气愤地说:“明明是他们的食品安全有问题,和解书里却写成用餐时发生不愉快,好像是我故意找茬一样。”因为对协议内容不满意,刘女士最终没有签字。
针对刘女士反映的情况,信网联系了大叹号店铺,店铺经理边女士表示,餐厅愿意赔偿顾客一千元,签署和解书的本意是为了留档,证明店铺已经将此事处理完毕。边女士还称:“如果顾客不认同我们和解协议的内容,我们也可以进行更改,但是顾客提出的十倍赔偿,我们店铺内部还要进行协商。”
对此,北京市京师(青岛)律师事务所车秋峰律师评析指出,商家可以和消费者签订和解协议,约定相关情形,若消费者违反,商家可以追究违约责任。同时,消费者也有权拒绝与商家签订和解协议,直接进行投诉举报,要求十倍赔偿。
青岛市网络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AI调解员分析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对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商品或服务,消费者除了要求赔偿损失之外,还可以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调解员建议刘女士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投诉,请求介入调查。虽然她不同意现有和解协议的内容,但也可以尝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可以在保持自身立场的前提下,探讨是否有可能就某些条款重新谈判,以便尽快解决问题。(赵彦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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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围绕市民刘女士在青岛大叹号烤肉店用餐时遇到生菜有苍蝇的问题展开,商家处理方式引发刘女士不满,双方就赔偿协议产生分歧。律师和调解员给出了相关法律建议和解决办法,同时信网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推出系列报道,鼓励消费者积极反馈问题,共筑满意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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