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详细介绍了 2025 年 3 月 1 日起汕头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调整情况,包括可以领取的人员条件、线上领取的办理方式,还阐述了除失业保险金外失业人员可享受的其他待遇。
依据相关规定,从 2025 年 3 月 1 日开始,汕头市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有了新变化,调整为每人每月 1665 元。这里所依据的规定包含《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汕府〔2025〕2 号)等。
那么,究竟哪些人员有资格领取失业保险金呢?按照《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失业人员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就能够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且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其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即便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其二,并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其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同时有求职要求。
失业保险金又该怎么领取呢?下面为大家介绍线上办理的方式。
1. 微信小程序“粤省事”(推荐使用)
首先登录“粤省事”小程序,要注意城市需选择汕头市。接着进入社保服务,完成登陆后,在“失业”栏下找到“失业金待遇申领”,然后按照流程办理即可。
2. 广东人社网上服务平台
进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hrss.gd.gov.cn/gdsbfw/),选择“社会保险网上个人服务”并完成登录,之后选择“失业保险”,点击“失业保险金申领”,再按流程办理。
3.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进入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点击“登录账号”,接着在“失业保险”栏下点击“失业保险金申领”,再点击“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并按流程办理。
除了失业保险金之外,失业人员还能享受哪些待遇呢?
(一)代缴医疗保险费
按照《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在失业保险金领取地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而且其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金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无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免费的职业介绍和减免费的职业培训
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可以按照省人民政府的规定,享受免费的职业介绍和减免费的职业培训。
(三)为大龄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76 号)规定,对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1 年的失业人员(含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1 年而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地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的,按当地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标准的部分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本文围绕 2025 年 3 月 1 日起汕头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展开,介绍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条件、线上申领方式,还阐述了失业人员可享受的其他待遇,如代缴医保费、免费职业介绍和培训、为大龄人员缴养老保险费等,为失业人员提供了全面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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