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聚焦于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稽查局公布的司马南偷税案件处理情况。详细介绍了司马南及其控制企业少缴税费的情况、处罚结果,还提及司马南各平台账号停更,同时邀请律师解读逃税行为、法律规定、处罚标准以及常见的隐匿收入和虚假申报手段。
在3月21日这一天,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稽查局正式对外公布了司马南偷税案件的处理情况。
据北京日报报道,前期税务稽查部门借助先进的税收大数据分析技术,敏锐地察觉到网络“大V”司马南存在涉嫌偷税的迹象。于是,依法对其展开了立案检查。
▲司马南偷税被罚超900万 图据视觉中国
涉偷税等被罚超900万
经过详细且严谨的调查发现,在2019年至2023年这一时间段内,司马南通过隐匿收入、进行虚假申报等不正当手段,少缴了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累计金额高达462.43万元。不仅如此,他实际控制的企业——北京某影视策划中心,也通过虚列成本费用、违规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等方式,少缴企业所得税75.32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对司马南及其实控企业做出了严肃处理。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罚款,三项合计达到了926.94万元,并且这些款项已全部顺利入库。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稽查局的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税务部门将始终严格依法加强税收监管工作,对于各类涉税违法行为,都将进行严肃查处,以此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税收经济秩序。
多个平台账号去年已停更
从公开资料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司马南在各个平台的账号从去年11月初开始,微博、抖音、头条等平台账号就已经停止了更新。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针对逃税行为进行了专业解读。他认为,逃税行为有多种表现形式,大致可以通过私人账户收取经营款项,却不进行纳税申报;或者隐瞒财产转让、租赁等其他应税收入。除了隐瞒税收外,还可以通过虚增可扣除项目金额,以此骗取减税金额。
付建还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对此条文进行的修正,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四)》将偷税罪变更为逃税罪。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或者缴纳税款后,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行为,以及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付建进一步表示,逃税者除了需要补缴所欠税款外,还需要追加滞纳金。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滞纳天数根据税款滞纳的具体时间计算。除此之外,税务机关会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严重程度,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长期处理税务案件的河南绿地律师事务所马新峰律师介绍了隐匿收入和虚假申报的常见手段。隐匿收入的主要手段有现金交易不入账、利用私人账户转移收入、阴阳合同(拆分合同)、虚构业务或隐瞒关联交易、境外收入隐匿等方式。常见的虚假申报的方式有虚增成本或费用,伪造采购合同、虚开发票(如购买“空壳公司”发票)夸大成本、减少利润,滥用税收优惠政策,虚假抵扣增值税进项税,谎报扣除项目,隐瞒销售收入。
马新峰以司马南案为例指出,司马南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共计462.43万元,而在司法实践中,逃税金额50万元以上已可能被认定为“数额巨大”。
本文围绕司马南偷税案件展开,详细阐述了案件的处理情况、少缴税费的具体金额及处罚结果,同时介绍了司马南账号停更情况,并邀请律师解读逃税相关法律规定和常见手段。这一案件凸显了税收监管的重要性,任何企图偷税漏税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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