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聚焦梅花生物实控人孟庆山,讲述其在五年前领下1.7亿元天价罚单后,如今又面临刑责的情况。同时介绍了当年操纵股价的具体行为及罚没情况,还提及了梅花生物的股权结构、分红预案以及2024年业绩双降等信息。
在资本市场的风云变幻中,曾经在五年前领下高达1.7亿元天价罚单的梅花生物(600873.SH)实控人孟庆山,如今即将面临刑事法律的问责。
梅花生物在3月17日晚间正式发布公告。公告内容显示,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孟庆山的书面通知,从该通知中公司了解到,由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所认定的相关事由,廊坊市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孟庆山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并且触犯了《刑法》的相关规定。检察院以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对孟庆山提起公诉,同时对其采取了取保候审的措施。此次公诉的法律依据是《刑法》(2006年修正)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也就是“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时间回溯到2020年11月8日,梅花生物曾发布一则公告。公告指出,因为操纵公司股价这一严重违规行为,公司实控人孟庆山及时任董秘杨慧兴遭到了证监会的处罚。证监会依法没收了孟庆山、杨慧兴的违法所得5658.88万元,并且还对他们处以违法所得三倍的罚款,金额高达1.7亿元,二者合计罚没2.26亿元。与此同时,证监会还分别对孟庆山和杨慧兴采取了10年、3年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以此来警示和规范证券市场行为。
行政处罚决定书详细披露了孟庆山与杨慧兴涉嫌操纵“梅花生物”股价的具体行为。在2013年公司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时,他们通过担保信托计划参与了此次发行。到了2014年末,当信托即将到期前,他们又再次设立了新的信托并且继续提供担保,目的是延长信托的到期期限。到了2015年,为了避免信托出现亏损以及自身承担担保责任,二人利用信息发布方面的优势以及控制股东增持股票的手段,故意延迟披露公司终止重组的重要信息。同时,他们还操控股东增持股票的节奏,以此来影响公司股价。在这整个过程中,孟庆山、杨慧兴通过他人账户增持股票,并且与信托减持的操作相互配合。最终,信托在2015年7月至8月期间,以均价10.10元/股的价格清空了所持有的“梅花生物”股票。在这一系列操纵行为中,孟庆山、杨慧兴实现了违法所得5658.88万元。
从梅花生物2024年年报中可以看出,截至报告期末,孟庆山、王爱军、何君三人合计直接持有公司33.34%的股份,他们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虽然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然而,公司仍然存在一定的风险。实际控制人有可能通过行使投票表决权、管理权或者其他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决策、人事安排以及利润分配等重要方面进行控制或干预,这种行为可能会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还发布了分红预案,预案显示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4.206元(含税)。结合2024年中报已经实施的每10股派1.7596元的方案,梅花生物在2024年的累计分红将达到约每10股派5.96元,这一数据刷新了公司的历史分红纪录。
不过,在业绩方面,2024年公司遭遇了营收和净利双降的局面。2024年报披露,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50.69亿元,与上一年相比同比下降了9.69%;净利润为27.4亿元,同比下降了13.85%。
本文围绕梅花生物实控人孟庆山展开,先是介绍其因操纵股价曾领天价罚单,如今又面临刑事公诉。同时阐述了当年操纵股价的细节,还提及梅花生物的股权结构、分红情况以及2024年营收净利双降的业绩表现,反映出公司在经营和合规方面面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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