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聚焦广西中马钦州产业园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何斌,详细介绍了其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具体的违纪违法事实和最终受到的处分。
3月2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一则重要通报。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监委针对广西中马钦州产业园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何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展开了正式的立案审查调查。
深入调查后发现,何斌在思想上早已背离了正确的轨道。他丧失了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应有的理想信念,彻底背弃了为人民服务的初心使命。在面对组织审查时,他表现出极度的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精心串供,妄图以此来对抗组织的审查,逃避应有的惩罚。
在作风方面,何斌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他违规收受礼品,频繁接受那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把纪律和规定抛诸脑后。在组织原则上,他也是严重违背,故意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这种行为是对组织的极大不尊重和欺骗。
不仅如此,何斌还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在工作中,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待审计问题采取虚假整改的态度,敷衍了事。更为严重的是,他私欲极度膨胀,走上了“靠企吃企”的邪路。他擅权妄为,肆意插手工程项目,还干预国企的贸易活动,将手中的公权力完全异化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他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融资担保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何斌的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他的所作所为构成了严重的职务违法,并且涉嫌受贿犯罪。尤为恶劣的是,他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依然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性质极其严重,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必须予以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作出了一系列严肃的处分决定。决定给予何斌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同时,将他涉嫌犯罪的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进行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也一并移送。
广西中马钦州产业园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何斌严重违纪违法的事件。何斌背离初心使命,违反多项纪律规定,“靠企吃企”进行权钱交易,最终受到开除党籍、公职,移送司法机关的严惩。此案例彰显了党纪国法的威严,警示公职人员要坚守底线、廉洁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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