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冲动划车,女子付出6个月刑期代价

女子吴某某因感觉被“跳单”,愤而划伤奔驰车,最终因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刑的事件,同时介绍了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刑事立案追诉标准及检察官的提醒。

在一个看似平常的时刻,地库中四下无人,一片寂静。这时,一名女子做出了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举动。她随手从兜里掏出钥匙,径直走向一辆奔驰车,然后毫不留情地将钥匙对准车身,“一划到底”。这看似是在“泄愤”的行为,却不知她的这份任性,已经在不知不觉中触犯了法律的红线。

最终,她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她因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

一时冲动划车,女子付出6个月刑期代价

泄愤一划,换来刑罚

吴某某原本是一名房产中介。去年4月,王女士找到了她,向她了解湖里某小区地下停车位的出租信息。吴某某热情地为其推荐了一个车位,然而,双方却因为租金问题没能谈拢。之后,王女士通过其他中介,在同小区找到了合适的地下停车位,并顺利承租下来。

得知这一消息的吴某某,感觉自己被“跳单”了。她通过微信联系王女士,试图索要中介费,但遭到了王女士的拒绝,甚至还被王女士拉黑了微信。吴某某十分生气,于是就有了开头那划车的一幕。

经讯问

2024年5月18日晚9点多,吴某某和朋友喝完酒后来到小区地库。见四下无人,她想起此前的过节,便心生恶意。她拿出钥匙划伤了奔驰车,而在划车前,吴某某甚至都不确定这辆车是不是王女士的,只是感觉车牌相似、位置相近。

这一划造成的损失着实不小。车辆的右后叶尾灯因受损而报废,需要进行更换;可修复的受损配件也需要进行整体喷漆修复。经鉴定,直接损失为27528元。

事后,吴某某赔偿了王女士的经济损失。

检察官释法

毁财物泄私愤要不得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达到什么标准时,会被刑事立案追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中的相关条款予以明确,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该案中,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划车造成损失超过5000元,已经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检察官提醒

在生活中,大家难免会遭遇矛盾冲突,一时冲动可能就会做出让自己后悔的事。当你在愤怒中想毁坏他人财物来发泄时,请务必克制,轻则受到行政处罚,重则构成刑事犯罪。这不仅会留下犯罪记录,影响自己和家人的生活,还会让本可和平解决的矛盾变得无法挽回。遇到矛盾要冷静,用理智和法律手段去处理问题,才是维护自身权益和社会秩序的正途。

本文通过讲述女子吴某某因“跳单”愤而划车并被判刑的案例,介绍了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刑事立案追诉标准,提醒人们在生活中遇到矛盾要冷静,用理智和法律手段处理问题,避免因冲动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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