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检查食品企业,力促新版食品添加剂标准平稳过渡,临淄市场监管局出击,保障食品添加剂规范使用

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正式实施后,临淄区市场监管局开展食品添加剂规范使用专项检查的相关情况,包括新规中添加剂的禁用和限制情况,以及执法人员的检查内容和后续保障措施。

在今年2月8日,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 – 2024),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新规”,正式开始实施了。为了能够进一步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行为,更好地推动“新国标”的实施,临淄区市场监管局积极行动起来,开展了食品添加剂规范使用专项检查。

值得关注的是,脱氢乙酸钠(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已经被大范围禁用。在新版GB 2760中,落葵红、密蒙黄、酸枣色、2,4—二氯苯氧乙酸、海萝胶、偶氮甲酰胺等物质被删除,不再作为食品添加剂进行管理。这就意味着食品生产企业不能再将这些物质添加到食品当中。同时,新规还对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的使用进行了严格限制。

临淄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监管科科长杨琳琳介绍说:“黄油和浓缩黄油、淀粉制品、面包、糕点、焙烤食品馅料及表面用挂浆、预制肉制品、肉罐头、果蔬汁(浆)等食品中均不得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临淄区的执法人员对食品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进行了严格检查。自2025年2月8日起,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和检验机构都应当按照新版标准执行。不过,2025年2月8日前已经生产的食品可以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为了确保新标准在食品行业能够平稳过渡,临淄区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对食品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等进行了全面检查。他们重点检查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销售、使用不符合“新国标”添加剂食品的情况。特别是对于新国标中明确禁止使用的添加剂,以及在特定食品类别中限制使用的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等方面,进行了重点排查。

临淄区检查食品企业,力促新版食品添加剂标准平稳过渡,临淄市场监管局出击,保障食品添加剂规范使用

在检查的过程中,执法人员并没有仅仅停留在检查层面,他们还积极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学懂弄通食品添加剂新规定,帮助这些单位掌握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范。执法人员要求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新国标规定,主动开展产品配方、生产工艺以及包装标识等方面的对照自查,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纳入关键控制点进行严格管控,以此确保出厂产品符合新国标。

临淄区检查食品企业,力促新版食品添加剂标准平稳过渡,临淄市场监管局出击,保障食品添加剂规范使用

杨琳琳表示:“我们将深入宣传贯彻食品添加剂新国标,不断加大食品添加剂监督检查和抽检工作力度,督促食品添加剂使用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为食品质量安全保驾护航。”

本文围绕新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实施后,临淄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专项检查展开。介绍了新规中添加剂的禁用和限制情况,执法人员对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的检查内容,以及在检查中对企业的指导工作。最后表明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力度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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