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围绕国家林草局、国家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联合印发的《“林电共安”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展开,介绍了方案出台的目的、明确的责任落实原则,阐述了排查摸底、分类整治、示范引领和完善机制四项主要任务,还提及了方案实施的组织安排、科技支撑、督促指导和宣传等方面内容。
近日,从国家林草局传来消息,国家林草局、国家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以及南方电网公司联合发布了《“林电共安”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这一重要方案的出台,其核心目标在于最大程度地消除“树线矛盾”,以及林牧区工矿商贸和风光电企业电力设施所产生的火灾隐患,进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林草生态安全。
《方案》着重强调了责任落实问题,明确要严格按照属地责任要求,遵循“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针对那些危及林草生态安全的各类输配电设备、风力和光伏发电设备存在的隐患,以及影响电网安全的森林草原火灾隐患,迅速开展全面的排查与整改工作。力求做到快速检查、及时整改,一旦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坚决遏制因各类“树线矛盾”、林牧区工矿商贸和风光电企业电力设施引发的森林草原火灾。
《方案》精心规划了四项主要任务,为“林电共安”行动指明了清晰的方向。
首先是排查摸底。各地需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穿越森林草原防火区的所有输配电设施进行详细的排查。特别是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关键区域和关键部位的电力设施,要深入摸清“树线矛盾”以及林牧区工矿商贸和风光电企业电力设施的火灾隐患情况。这项排查工作由林草主管部门、电力管理部门及电力设施所有者协同合作完成。重点检查输配电线路通道与设备本体的火灾隐患。林草部门主要关注高危区域可燃物的清理情况、防火设施是否损坏、是否存在违法种植超高树木以及电力通道内野外火源隐患等问题。电力管理部门则指导企业排查线路设备的结构安全、老化问题,建设的合法合规性,以及安全距离不足、交叉跨越、私接乱拉电线等隐患,确保彻底消除绝缘线与林木相接打火的隐患。排查方式采用“三清单一承诺书”制度,由省级电力、林草主管部门统筹指导,通过签订责任和任务承诺书,保证做到“一问题一登记、一类别一台账、一整改一销号”。
其次是分类整治。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线路设备和输电通道,各有关部门将联合起来开展隐患整治工作。一般性隐患要求立即检查并及时整改。对于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线路,将组织专业力量进行安全鉴定,并逐一制定详细的整治方案,明确责任单位、治理措施和治理时限,实行责任制、清单制、销号制管理,全方位、无死角地消除隐患。
再者是示范引领。在四川、重庆、安徽、贵州、云南等地建设立体协同防控试点区,积极探索“林电共安”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努力创建电网安全与生态绿色于一体的立体协同防控新格局,并形成可落地、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模式,为其他地区提供宝贵的经验借鉴。
最后是完善机制。要严格控制增量风险,加强日常检查,并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电力设施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切实落实森林草原防火区电力设施所有人的安全责任。建立林草与电力部门联合巡查和预警机制,实现森林草原防火区电力设施安全的闭环管理,形成“树线矛盾”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
《方案》还指出,要强化“林电共安”攻坚行动的组织实施,由国家林草局、国家能源局共同负责,协调各级林长、部门落实方案,定期会商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同时,要加强科技支撑,运用现代科技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完善法规落实,优化审批机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强化督促指导,充分发挥林长制作用,对工作不力者进行约谈、通报、曝光和问责。广泛开展宣传工作,提高社会认知度,形成森林草原防火宣传长效机制,营造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本文介绍了国家多部门联合印发的《“林电共安”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该方案旨在消除“树线矛盾”及相关电力设施火灾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林草生态安全。方案明确了责任落实原则,提出了排查摸底、分类整治、示范引领和完善机制四项主要任务,并对方案的组织实施、科技支撑、督促指导和宣传等方面做出了部署,以推动“林电共安”工作的有效开展。
原创文章,作者:Stev,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lingtongdata.com/85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