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安全视频管理条例登场,为公民隐私撑起保护伞

本文围绕我国首部系统性规范公共安全视频管理的行政法规即将施行展开,详细介绍了该条例在公共区域摄像头安装、个人隐私保护、违规监控处理、特定私密区域规定、视频使用规范以及个人安装摄像头注意事项等方面的内容。

公共安全视频管理条例登场,为公民隐私撑起保护伞

从明天开始,我国首部系统性规范公共安全视频管理的行政法规就要正式施行啦。此消息一经传出,迅速登上热搜,引发了广大网友的热烈讨论。

公共安全视频管理条例登场,为公民隐私撑起保护伞

大家心中难免会有疑问,哪些公共区域是可以安装摄像头的呢?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权益又该如何得到保护呢?新施行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对这些问题都给出了明确的规定。条例要求,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单位要合理确定图像采集设备的安装位置、角度以及采集范围,并且要设置显著的提示标识。

那么,公民该如何监督身边的违规监控设备呢?发现后又该如何举报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学院教授刘为军表示:“我们通常会看到‘你已经进入视频监控区’这样的提醒,而那些没有显著标识的摄像头,就有违规和违法的嫌疑,群众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特定私密区域是严禁安装摄像头的。《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在以下特定私密区域安装图像采集设备及相关设施:

  • 旅馆、饭店、宾馆、招待所、民宿等经营接待食宿场所的客房或者包间内部;
  • 学生宿舍的房间内部,或者单位为内部人员提供住宿、休息服务的房间内部;
  • 公共的浴室、卫生间、更衣室、哺乳室、试衣间的内部;
  • 以及安装图像采集设备后能够拍摄、窥视、窃听他人隐私的其他区域、部位。

除了对安装偷拍设备的人员进行处罚以外,酒店、宾馆是否要对客房内存在偷拍摄像头负责呢?条例新增规定,负有经营管理责任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加强日常管理和检查,发现在所列区域、部位安装图像采集设备及相关设施的,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公安机关处理。刘为军教授指出:“如果因为他们没有履行义务,导致宾馆的客房、餐馆的包间被他人非法安装了图像采集设备,那么宾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个人隐私保护方面,公共视频不得随意调取。为防止视频信息被滥用及侵犯个人隐私,《条例》明确规定了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使用规范:

  • 视频图像信息仅限用于维护公共安全、执法办案和处置突发事件等法定目的。
  • 视频图像信息保存期限届满后,对已实现处理目的的应当删除。

同时,《条例》对国家机关、个人查阅调取视频图像信息的权限、程序也提出了严格要求。从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安装目的、安装位置,到信息的采集、存储、查阅和使用,条例在每个环节都设立了严格的规定,形成了对个人隐私和信息权益保护的完整链条。

对于个人安装摄像头,条例也有明确规定。在非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设备设施不得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不得非法对外提供或者公开传播涉及公共安全、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视频图像信息。那么个人还能在家门口安装摄像头吗?据人民日报报道,法院裁判的思路通常是判断该摄像头的安装方式、角度和监控范围,不应当影响周围邻居,并且侵犯他人的隐私。例如,如果摄像头能够直接拍摄到邻居的人脸以及邻居门口人员来往情况,那么就超出了法律规定的“保护自身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必要限度,存在侵犯邻居隐私的嫌疑。

个人在家门口安装摄像头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 安装前,最好征得邻居的同意或对邻居进行善意提醒。
  • 安装时,应精心选择安装位置并调整角度,确保拍摄范围仅限于自家门口必要区域。此外,尽量关闭自动追踪、录音等功能。
  • 安装后,必须严格保密,防止信息泄露,不得非法对外提供和公开传播。

我国首部系统性规范公共安全视频管理的行政法规即将施行的情况,该条例从公共区域摄像头安装、特定私密区域规定、视频使用规范以及个人安装摄像头等多个方面对公共安全视频管理进行了规范,形成了对个人隐私和信息权益保护的完整链条,有助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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