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围绕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执法检查展开,介绍了检查组的构成、检查行程,肯定了当前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成果,并对后续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为了在我市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积极推动构建更高水平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体系,全力助力我市达成打造文化高地的目标任务,依据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精心组建了执法检查组。该检查组由董欣悦主任担任组长,常委会一级巡视员巴晓雯、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张丽君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教科文卫委委员、市人大代表以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
在3月11日至19日期间,执法检查组不辞辛劳,深入到九原区、东河区、土右旗等地。检查组认真听取了当地政府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详细汇报,并且对市图书馆、市体育馆、市科技馆以及部分旗县区的文化馆、图书馆、基层文化站、文化大院等场所进行了实地检查。3月19日,检查组在市政府召开了汇报座谈会,会上听取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与会人员还进行了热烈的座谈交流。检查组将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了反馈。
执法检查组明确指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是一部至关重要的法律,其目的在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目前,全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体系建设高度重视,在设施建设、公共文化服务和产品供给、活动开展等方面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显著成效。
执法检查组着重强调,市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以此次执法检查为重要契机,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以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公共文化需求。具体而言,要加强公共文化阵地建设,对公共文化服务场所进行完善和改造,不断丰富场馆周边的服务业态,提高各类文化场馆的利用率;要加大基层文化人才队伍的培训力度,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人才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乌兰牧骑和民间艺术团队的专业优势,全面提升公共文化人才队伍的素质;要做好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在公共文化服务场馆的宣传普及,提高各类文化活动服务信息的公示程度,让文化服务更加可知可感;要及时拨付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上级资金,积极探索和研究通过捐赠等方式设立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基金,用于公共文化服务;要充分挖掘和传承好历史文化元素和民间传统文化,着力打造一批接地气、有特色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文化品牌,并输送到基层,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的文化产品;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大保障法的贯彻实施力度,围绕市委打造文化高地的目标任务,进一步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使人民群众能够共享文化产业发展的成果。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执法检查的相关情况,包括检查组成员、检查行程、对当前工作成果的肯定以及对后续工作提出的多方面要求,旨在推动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助力打造文化高地,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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