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厦房地产公司以员工老张10多年前工作犯错以及近期缺勤为由将其开除,老张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将公司起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定公司解除行为违法并判决公司支付赔偿金的事件,同时给出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类似情况中的建议。
在日常的职场中,当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出现错误时,用人单位确实有权对其进行及时处理。然而,最近却有这样一家企业,做出了令人意想不到的举动。它翻出多年前的“旧账”,以员工在10多年前犯下的错误为由,将该员工开除。这种“翻旧账”式的开除行为,最终被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审理认定为违法。
老张于2008年进入广厦房地产公司工作。在这些年里,他陆陆续续与公司签订了好几份劳动合同。时光来到2012年,老张在工作中出了差错,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损失。房地产公司针对这一情况,对老张进行了相应的处罚,并将他调到了其他门店。老张接受了公司的处理决定,还签收了处理决定书,之后便继续留在公司工作。
时间一晃到了2023年1月,老张生病了,他向店长请假回家养病。谁也没想到,到了2月底,公司突然告知老张要解除与他的劳动合同。公司给出的理由是,老张在2012年失职犯错,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同时2023年1月到2月这段时间他缺勤,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而且,公司在作出这个决定时,并没有向工会备案。
老张感到十分冤枉,他觉得自己在2012年的过错,公司当时已经作出了处罚,而自己回家养病也履行了正常的请假手续。因此,他认为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在与公司协商无果后,老张将公司起诉到了法院,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以及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根据法律规定,当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时,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就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在本案中,老张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2023年1月他是因为生病才请假的,并且请假手续都齐全。所以,房产公司称老张缺勤违反规章制度这一说法,法院不予支持。另外,当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时,用人单位若决定进行处罚,应当在合理期间内进行。2012年老张的失职事件,公司当时已经作出了相应处理。而房产公司在2023年又以此事认定老张违反规章制度,并解除劳动合同,这显然是公司扩大了自身权利,加重了劳动者老张的责任,这种做法是站不住脚的。还有,房产公司在解除与老张的劳动合同时,没有向工会报备,这属于程序违法。
根据劳动合同可以认定,老张和公司从2008年10月1日起建立劳动关系,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为无锡市最低工资标准。综合以上情况,法院判决房产公司应向老张支付赔偿金66120元。
法院指出,用人单位的单方解除权是用工自主权的重要内容。但由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一种严厉的、带有较强惩罚性质的行为,它直接剥夺了劳动者的工作机会,所以在实践中,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审查往往更为严格。法院认为,作为用人单位,应当制定完善的员工处罚制度,对员工的过错行为进行充分调查取证,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劳动者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反过来,要是劳动者碰上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或遭遇其他不合理的处罚时,应当及时收集保留证据,然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通过老张被广厦房地产公司“翻旧账”开除的案例,展现了法院对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行为的认定和判决结果。强调了用人单位在行使单方解除权时需遵循法律规定和程序,劳动者在面对违法解除等不合理情况时要及时收集证据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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