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立医疗机构取消门诊预交金,多项便民举措来袭!

本文围绕国家多部门联合印发的通知展开,介绍了从3月31日起全国公立医疗机构取消门诊预交金这一政策,还阐述了降低住院预交金额度、提高住院费用结算效率、鼓励探索多元化就医新模式等相关内容。

自3月31日起,一项与广大患者息息相关的政策正式实施。全国公立医疗机构将取消门诊预交金,这一举措无疑将给患者的就医体验带来全新的改变。

这一政策源于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医保局等6部门日前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此通知的出台,旨在进一步优化公立医疗机构的收费管理,切实减轻患者的就医负担。

全国公立医疗机构取消门诊预交金,多项便民举措来袭!

什么是门诊预交金?

门诊预交金与常见的挂号费有所不同。它是患者在门诊看病或者办理住院手续之前,需要预先支付的一笔押金。这笔押金的作用是作为患者后续治疗费用的保障,是公立医院传统的一种收费方式。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当时为了减少患者排队缴费的次数,缩短缴费时的等候时间,医疗机构相继设立了住院预交金和门诊预交金。

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逐步健全,信息技术也不断进步。在这样的背景下,预交金的相关作用逐步减弱。此前,已经有多个地区率先取消了门诊预交金,此次则是在全国公立医疗机构全面推行取消政策,并且要求限时清退患者已缴纳的门诊预交金。

降低住院预交金额度

各地将指导公立医疗机构根据住院患者的疾病诊断、治疗方式、结算类型等多方面因素,参考同病种前3年度实际发生的次均住院费用和个人自付费用,合理确定住院预交金额度。对于医保患者,住院预交金额度将降至同病种同保障类别个人自付平均水平。

从6月30日起,公立医疗机构要按照本通知的相关要求收取住院预交金,并且需要对常见病种预交金收取额度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公众的监督。

提高住院费用结算效率

各地要指导公立医疗机构进一步优化住院预交金交纳以及住院费用结算的流程。原则上,公立医疗机构要在患者出院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住院费用结算,并且逐步实现24小时内结算。

同时,要积极探索运用信息技术,推行“一站式结算”“床旁结算”“线上结算”等一系列便民措施,让患者的结算过程更加便捷。

鼓励探索多元化“先诊疗后付费”就医新模式

通知鼓励有条件的公立医疗机构,结合个人征信体系等信用工具,逐步探索面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的就诊患者实行“先诊疗后付费”的便民方式和信用就医结算方式。

此通知适用于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军队主办的医疗卫生机构,非公立医疗机构也可参照执行。

全国公立医疗机构取消门诊预交金,多项便民举措来袭!

此前,话题#自3月31日起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一度冲上热搜榜,网友们也纷纷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本文介绍了国家多部门联合通知中全国公立医疗机构自3月31日起取消门诊预交金的政策,还提及降低住院预交金额度、提高结算效率、探索“先诊疗后付费”新模式等内容,这些举措将优化患者就医体验、减轻就医负担,适用于多种类型医疗机构,非公立也可参照执行。本文总结

原创文章,作者:Zachary,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lingtongdata.com/8590.html

(0)
ZacharyZachary
上一篇 2025年3月31日
下一篇 2025年3月31日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