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国家将建立信用信息安全管理追溯和追责制度,国家发改委: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严保信用信息安全

4月2日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展开,介绍了《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相关情况,重点提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李春临对于信用信息安全管理的表态及举措。

4月2日,一场备受关注的新闻发布会在国新办举行。此次发布会聚焦《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旨在向社会各界介绍该意见的有关情况。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李春临出席发布会,并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

信用信息在当今社会中具有重要价值,但同时它也常常涉及到个人隐私和敏感信息。李春临强调,在公共信用信息的采集和使用方面,必须始终坚定不移地坚持“最小、必要”原则。具体而言,要严格限定公共信用信息的范围,坚决杜绝超范围采集信息的行为。绝对不允许将非信用信息和隐私信息纳入信用评价体系,以充分保障个人的合法权益。而且,当需要查询或使用未公开信息时,明确要求必须取得信用主体的授权,这一规定为信用信息的合理使用加上了一把安全锁。

李春临还透露,下一步将采取更为有力的措施来保障信用信息的安全。国家将建立信用信息安全管理追溯和侵权责任追究制度,这意味着在信息处理的各个环节,安全责任都将落实到具体的个人。同时,还会完善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处置机制,确保信用信息安全管理不存在任何死角,为社会信用体系的健康发展筑牢根基。

本文围绕4月2日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情况,着重阐述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李春临强调的公共信用信息采集使用原则,以及下一步建立信用信息安全管理追溯和侵权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相关机制确保信息安全的举措,体现了国家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信息安全的重视。

原创文章,作者:Kennedy,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lingtongdata.com/10260.html

(0)
KennedyKennedy
上一篇 2025年4月2日
下一篇 2025年4月2日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