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围绕国家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展开,介绍了公立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预交金的调整时间、额度确定方式、结算流程优化等内容,以及通知的适用范围。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医保局等6个重要部门联合发布了一则重磅通知——《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这一通知的出台,旨在进一步规范公立医疗机构的预交金管理,切实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通知中明确提出了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自2025年3月31日起,公立医疗机构将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这一举措无疑为广大门诊患者带来了便利,患者无需再为提前缴纳预交金而烦恼,就诊流程将更加顺畅。而到2025年6月30日,住院预交金额度也将相应降低。公立医疗机构在确定住院预交金额度时,需要参考住院患者同病种前3年度实际发生的次均住院费用和个人自付费用,进行合理规划。对于医保患者,住院预交金额度更是要降至同病种同保障类别个人自付平均水平,让患者的经济压力得到有效缓解。
为了让患者享受到更加高效的服务,各地相关部门将指导公立医疗机构对住院预交金交纳和住院费用结算流程进行优化。公立医疗机构原则上要在患者出院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住院费用结算,并且逐步向24小时内结算的目标迈进。这一系列的优化措施,将大大缩短患者的结算等待时间,提升服务时效。
值得注意的是,此通知的适用范围广泛,涵盖了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军队主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即使是非公立医疗机构,也可参照这一通知的要求执行,从而推动整个医疗行业在预交金管理方面更加规范、合理。
本文介绍了国家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包括门诊停收预交金、住院降低额度的时间,住院预交金额度的确定方式,结算流程的优化,以及通知的适用范围,体现了政策对患者权益的关注和对医疗服务效率提升的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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