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济宁吹风会解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新规,推动城市建设新发展,3. 济宁市出台配套费管理新办法,助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升级

济宁市组织召开的政策例行吹风会展开,详细介绍了《济宁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依据、主要内容以及后续实施方向,旨在规范配套费的征收使用,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在3月28日下午的时候,济宁市政府新闻办精心组织召开了济宁市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第3场)。此次吹风会的核心内容是对《济宁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进行全面解读。

1. 济宁吹风会解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新规,推动城市建设新发展,3. 济宁市出台配套费管理新办法,助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升级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政府非税收入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它是专门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政府性基金。为了大力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并且进一步规范配套费的征收、使用以及管理等各项工作,济宁市财政局积极牵头起草了《济宁市主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经过市委、市政府的深入研究和批准,该办法最终以市政府文件的形式正式下发。

早在2023年1月,省财政厅就针对配套费有关政策问题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在这份通知中明确要求,配套费是由原来已开征的各类市政建设专项配套费整顿归并而成的。在征收、减免、支出等各个环节,配套费都作为一个政府性基金项目进行管理,不再分为综合配套费和专项配套费。为了保障政策的连续性,更加规范地管理配套费,制定出台新的《办法》就显得十分必要。

《办法》主要是以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为重要依据,同时还参照了《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性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 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办法》总共包含15条内容,主要涵盖了四个方面。

一是有关背景。这部分内容主要阐述了出台《办法》的目的、政策依据以及适用范围,具体在第一条和第二条有所体现。其适用范围包括任城区、济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济宁太白湖新区和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是征管规定。主要明确了配套费的内容、用途、征收对象以及部门分工等方面的内容,在第三条至第五条中体现。其中,第三条删除了原《办法》中与省级文件不一致的专项配套费条款,即配套费作为政府性基金项目管理,不再分为综合配套费和专项配套费。

三是征收标准。主要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的门类,分别明确了征收标准和减免规定,在第六条至十一条中体现。其中,第六条规定原有征收标准保持不变,将建设项目分为工业和非工业项目,有效解决了原《办法》中服务业建设项目范围界定难等问题。

四是管理要求。明确了配套费收支预算管理和具体实施要求等内容,主要在第十二条至第十五条中体现。

下一步,济宁市财政局将会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办法》的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配套费的征收使用管理,以此来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实现健康发展。

本文介绍了济宁市3月28日召开政策吹风会解读《济宁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阐述了办法出台背景、依据,详细说明了办法包含的四个方面主要内容,最后表明财政局将落实办法规定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原创文章,作者:Stev,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lingtongdata.com/7388.html

(0)
StevStev
上一篇 2025年3月29日
下一篇 2025年3月29日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